清晗

非常非常非常忙。
温柔庸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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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雷安】《喂,你喜欢可乐吗?》

*作者第一人称视角,想要评论。
*是一晚上的成果,早上好。
*喂,你喜欢可乐吗?不喜欢也请听我讲一个故事,很通俗的爱情故事。

《喂,你喜欢可乐吗?》





我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,看着路上寥寥可数的车辆,突然很想在下一辆驶来的时候冲到马路中央。
撞死算了。

我把想被撞死的想法跟他说了。
“没有必要。”他这么跟我说。
这人我也刚认识不过十分钟。他挺和善,对外界防备心一向很强的我居然能和他聊起来。

十分钟前我捻灭最后一根烟,看着一地的烟头,我将它们一个个捡起来塞进空了的香烟盒里(我还是有公德心的。),然后一盖盖子,随手扔进路边的垃圾桶。
我走进路边的一家咖啡馆——Sea,很文艺的名字。
店员只有一个。

“什么时候打烊?”我担心这家店是否会和上一家奶茶店一样,在我下单五分钟后迅速打烊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目光就锁定在我身上,“本店不打烊。”声音很好听。

“一杯白咖啡,要冰的。”
“15块,现金还是…?”
“微信。”
“好。”

他一直盯着我——我在扫码支付的时候用余光瞟到了。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
“烟味。”他抬手好像准备指我,但想了想感觉这动作不妥当,就把悬在半空的手又收了回去,“烟味很重,女孩子不要抽这么多的烟,对身体不好。”

我觉得他很烦,多管闲事得很,但是我好像又说不来什么,刚刚的那股冲劲儿好像没了,像泄了气的皮球,欲言又止,干脆不说话。
我付完钱直接后退一步,抬脚蹬在高脚椅的木脚踏上,发力坐了上去,又忽然想起就快没电关机的手机,很小声的问了句:“请问有充电线吗?”
他倒是听清了这很小声的一句,转过身问我:“充电线?哪种的?”
“啊就是手机没电了然后……”我本想他不会答应,要解释一番,却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干脆,慌忙回话,“就是很普通的那种,安卓的。”
他伸手在柜台后面拿出一根白色充电线,有点脏,应该是用了很久了。我跳下去接了,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了句“谢谢”,然后转身又坐回高脚椅上。

咖啡端上来了,他没走,看着我百无聊赖地咬着吸管,说,“这么晚了还出来?”
“离家出走。”我说。

“怎么了?和父母吵架?”
他温和的态度让我想到了学校心理室的老师,一时间我竟对他滔滔不绝起来。
“是啊,太烦了。无论我做什么都在我耳边嘚吧,还说我态度不好,我态度不好个球,我还觉得他们态度不好呢……家里搞得跟个监狱似的。”
他突然笑了,很轻的一声。“笑什么。”我问他。
“你还真倔,”他说,“比别的这个年纪的姑娘厉害多了。”

“但是我想到一个人,那个人和你一样倔,八匹马都拉不回来的倔。”

他看我一手托腮,做好了听故事的准备,就干脆坐到我对面的高脚椅上,接着给我讲下去了。

“我和他是在很久前认识的。”



到底有多久呢?已经过了十七年了吧。
那时安迷修刚刚高考结束,而他家搬来了新邻居。
邻居家的小孩子拦住他,屁大点的孩子却有种吊儿郎当的样。
“你好啊,我是刚搬来的,我叫雷狮。”
稚嫩的童声,话中的语气可一点都不温顺,倒像隔壁街区那不好惹的混混。
这就是初遇了。



“这么点高。”他边说边比划,“扎个头巾,带星星的那种,白色连帽衫,短裤是军绿色还是深棕色来着?高帮的运动鞋,底特别厚,拿着罐可乐。”
“天气有快四十度了,愣是在大太阳底下拦住我。”他表情夸张地抱怨,“他戴着兜帽背光没问题,我可是面朝烈阳烤成串串啊。”
“很有趣吧?和我差了九岁,我倒觉得自己被他威胁了。”我随着他的描述自己想象起来,很快就被想象中那个高高在上的小孩子逗乐了,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

“这小子和我斗了8年,我感觉是我上辈子欠他了啥,他这辈子来折腾我的。”




其中包括无数次在安迷修放假回家时敲门喊他教题,顺便在大学生已经把初高中内容忘光光,一脸难堪的时候嘲笑他。
当然他们的关系也不是很恶劣。还是会一起出去撸串啊泡吧啊唱K啊啥的。


“我那会儿也就随着这混小子浪。”
“我和他大半夜出去撸串喝酒,喝醉了人家店打烊了就蹲在马路牙子上拌嘴,一言不合就从吵架变成干架。每次都是分不清胜负,然后就勾肩搭背往家走,一边艰难地连拖带拽走在路上一边看星星。有时候还会哼歌,你别说,他唱歌还挺好听的,但他总笑我唱歌难听,我气得要命说不唱了他又缠着我让我唱。”
“挺好的小日子吧。”他看着我做了个“哇哦”的口型,笑笑接着说,“结果这家伙高中的时候给我搞了个大事情。”




雷狮高二结束,准备升高三的时候,家里突然决定给他转学。
家里产业的总部变了地址,不在这个市了,就想让他也转过去。谁知道这小子脖子一梗说什么都不肯转,为此跟家里闹翻了脸,直接把他绑去新家关了几天。
但是父母还是心疼孩子的。说着不许出去了,实际上悄悄放松了防备,想着他肯妥协就算了。可是雷狮倔啊,怎么可能妥协,一气之下让弟弟卡米尔买好机票打点妥当,离家出走直接飞回去。
原来的公寓准备租出去,他卡一甩把那间公寓买下来了,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安迷修。“行啊挺倔啊。”安迷修也是才知道雷狮这么有钱气粗,坐在房间的转椅上笑得前仰后合,“你家老爷子不得气死。”
他咳了几声,恢复了一脸正经。“说真的,你放着好好的财团三公子不当,来这地方发展有啥前途啊。”已经是社畜的安先生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,“我要是你我就不回来,你干啥还回来啊。”
“是啊,我为啥回来啊。”雷狮若有所思。安迷修看着雷狮的表情突然有种莫名的惆怅:雷狮这人虽然闹心,但他要是走了自己还挺孤单的,心里有一块空落落的,怎么也填补不上。
但他始终是希望雷狮能有更好的未来。
雷狮重重地往安迷修肩上拍了一巴掌,吓得安迷修差点连人带椅翻过去。他揉了揉肩没好气地瞪了雷狮一眼,对方却若无其事。
“我这不是回来找你来了吗。”
“我走了,还有谁陪你这个白痴瞎闹腾啊。”
安迷修虽然对白痴这个用词不当很不满,但他也只能承认没了雷狮的确很无聊并无事可做,好像他能放得这么开的朋友也没多少个,也只能屈服了。




“我说,安哥——可以这么叫您吧?”我忍不住插话,在他点头允许后又才说,“你真不觉得这话有点怪?就是像情侣间……那啥……那啥的……我我我只是猜测啊。”
“你倒是猜得很准嘛。”他也不避嫌,轻轻松松说出口,我却目瞪口呆,听得一愣一愣的,许久才反应过来,为了避免尴尬,结结巴巴接上他的话:“不敢当……因为我本身是写这种的……小说。”

他只是点点头表示懂得,然后接着说了。

“你猜得很准,我俩很快就在一起了。”



雷狮是十五岁生日那天告白的。


“啊,忘了说,这家伙聪明得很,有跳级。”


生日是在安迷修家简单过的。他们那晚喝了很多酒,瓶瓶罐罐倒了一地。雷狮借着酒劲,一手拎着酒瓶子,一手抓住安迷修那条已经歪得像个蔫菜的领带把他拽过来,大胆地吻了他。安迷修红着脸——当然是喝多了导致的,倒也很配合,他俩腻腻歪歪卿卿我我黏黏糊糊吻了好久,直到两人都快憋死了才分开。
“我爱你。”雷狮放下酒瓶子,他此时出奇的冷静,“安迷修,我爱你。”
“我靠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直白。”安迷修被吻得七荤八素,脑袋一热就跟着说出来了,“不过我也是。”
“行了,在一起吧。”
然后他们又开始互啃起来,真的是啃。雷狮的虎牙划破了安迷修的嘴唇,血从伤口渗了出来,然后被雷狮舔掉。
都说酒后乱性,可他们除了接吻以外没有别的举动——没有更出格的了。



“真是……”我突然有种bl小说读到激情处的同时突然紧急刹车的愤恨感,欲言又止。
“你想怎样啊……他是未成年,就算我是下面那个也算我犯罪好吗。”他摊了摊手,一脸无奈。
“但是我们没有男主那样的好命,没有。”
“我们的故事不完美。”



没有什么比十六岁的时候查出绝症更惨了。
灾难总是来得比暴风雨还快。这句话纯属雷狮瞎编用来逗安迷修笑的,但安迷修笑不出来。
我要是在你检查出绝症的时候笑出声,我就是个败类。安迷修只扔下这一句话,然后火速给他办好了住院手续。
然后社畜安先生又多了许多工作:比如给雷狮不想吃医院千篇一律又难吃的营养餐时做好饭送过去,还有平时照看病人的任务。



“他还总嫌弃我你懂吗。”他说到这里轻锤几下桌面,声音特别委屈,“他居然嫌弃我做的饭难吃。”
“他有时候也不是那么烦。比如他会吃得精光然后嘲笑我做饭难吃;他知道我不喜欢消毒水的味道,就在我来之前让护士在病房里熬点中药,或是在角落喷点香水,在桌上放香薰来盖过那个味儿。”
“但是他也太不让人省心了。”
“他一点都不像个病人,他不甘心闷在病房里,被白色包围。”


那次安迷修去送饭的时候,病房里似乎有些变化。
他抬眼细看四周。窗帘换成了奶油色,椅子也换了原木的。病床旁的柜子上放着透明的圆筒形花瓶,花瓶里装了些许清水,插上了一捧白玫瑰。这一切让这小小空间变得温馨。
但这种温馨让安迷修不寒而栗,所有这些刻意布置在他眼里,都指向了一个他不愿提及、也是最有可能的设想。

“我当时说这花不太吉利,然后我斜下身去摆弄那束花,说我给你换一种吧,这捧就扔了。”他说的时候,手指轻叩着桌面,一下又一下,发出清脆的敲击声。
“结果他不乐意了,他说哎你别动那个,还用筷子尖敲了敲饭盒边儿,不锈钢碰撞发出铛铛的响声,我只能收了手。他说,我让放的花,你这么给扔了人家护士小姑娘得气哭。”
“我就笑他啊。我说合着你又麻烦人家小姑娘了。他说你瞎掰,这可是病人的要求,而且老子有钱,不乐意也得听我的。”
“我叹着气颇有种儿子忤逆不孝的感觉,我说吃你的吧 有吃的都堵不上你的嘴,万恶的资本家,奴役女士就算了,还要劳役我来送饭。”
“你知道他说什么吗。”他想到这里不由地笑出来了,我不解地摇摇头,他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,特别生动地给我模仿当时的场景,“他说:天天挂这种营养液也太憋屈了吧。他还指了指输液瓶。”然后他做出一个向上指的动作,接着模仿下去。“再说了,给你男朋友送饭,天经地义。”


我被滑稽夸张的模仿逗笑了:“你俩也太逗了吧。说,哪个相声社出来的?”
他也跟着笑了一会儿,然后说:“你知道接下来他说什么吗?”
“什么?”
“他说……”




“喂,安迷修。”
“咱们一起去一趟寺庙吧。”




“我答应他了。”他用左手拖着下巴,往左侧的柜台看去。我看见他的目光移向吧台后边墙壁上挂着的小黑板,黑板上用粉笔画着大海,还有一艘船,挺可爱。看得出作画者很用心。
“我肯定是脑子出问题了才会答应他。”




他们在寺庙抽完签,拜了佛祈福。安迷修不知道雷狮想了什么,但他自己却是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念叨。

“佛祖在上,”他心想,“我希望雷狮能好好的、好好的活下去。
“如果真的没法儿救他,那就请您显显灵,用我的命换他的吧。”


大殿里的香火味让他慌乱的心安定下来,非常冷静、理智,又准确地想好自己需要什么。

“他一下山就问我祈福的时候说了啥。”他说,有点对顽皮孩子没辙的无奈,“我就跟他说我让佛祖保你一命,但是我没把后边那句告诉他。”
“他听完后乐么滋儿的,从身后的登山包里摸出一罐可乐递给我,居然还冰着。我拉开拉环就往嘴里送——你知道,大热天的,又热又渴啊。”
“我喝完,盯着快要空了的易拉罐看了很久,然后我说——”


“你当时也是拿着瓶可乐呢,长这么大了口味还没变,可乐喝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你牙齿坏。”安迷修觉得真是造化弄人,小屁孩子长大了,还翻身压了自己,太惨了。
雷狮看着安迷修的面部表情从美滋滋变成怀念再变成一脸复杂,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。
“你干啥!”他一巴掌打掉雷狮的手,“有话好好说,别总动手动脚的。”


雷狮揉了揉被那一巴掌打得发红的手,正要抱怨,却看见安迷修热得双颊泛红,一时间呆在那里。
他拿过安迷修喝得差不多的可乐罐接着把最后一点喝完了,然后吻上安迷修的唇。
这个吻慢条斯理的,和往常的吻都不同。他们不急不躁,不紧不慢,吻得认真又虔诚,像是在品味佳肴一般,正经严肃。
吻是碳酸味的。安迷修觉得这个夏天也是碳酸味的,他们也是碳酸味的,爱情同理,甜丝丝又呛人,却怎么也不会腻。

当唇与唇分离时,雷狮还喘着气就笑着对安迷修说:“我明年可就成年了。”
安迷修喘着气回敬:“你还是熬过这一关吧。”



“现在想想我真是想扇当时的自己几个耳光。”他苦笑着,眼中闪过一丝懊悔。
“但好像也改变不了什么吧。”
我猜到了——也许一开始我就该猜到的,最坏的结局。


“那是早上发生的事。”
“他死活不肯接受抢救——他说我知道自己死定了,但是浑身插满管子的那种死法太狼狈太低贱了,我犯恶心。”
“他说我要见我男朋友,让他进病房,你们都出去。”

雷狮的脸色很苍白,接近于透明。他看着坐在病床边的安迷修,他没要呼吸机,他坚持自己还能说话还能互相,没必要把好端端的气管给切了。



“你怎么还是这么倔啊。”安迷修笑得很牵强,“我看你比我傻多了。”
“我们都很傻。”雷狮的声音很轻,好像下一秒他就要飞走消失不见了,“我们是为爱情变傻的疯子,为爱情发疯的傻子。”

“我想有家酒馆,但是你应该会喜欢咖啡馆。”雷狮开始说起没头没尾的话。他握住安迷修的手,安迷修也攥紧了他的手,但他不敢用力,他的手因为疾病变得很纤细,好像用力一握就会轻而易举地断掉。



“店名叫什么?就叫Sea吧。”
“我喜欢大海。”
安迷修看着雷狮的眼睛,他突然觉得自己看不透这双紫色眼睛了。当翻着巨浪的海平静下来时,你无法预测下一秒是否会有更大的风浪,并且只有它沉静了,你才知道它是那么的深不可测。
“我爱你。”雷狮的声线很平稳,他的眼底波澜不惊,他仍是告白那天一样出奇的冷静,“安迷修,我爱你。”

安迷修眨眨眼,他鼻子一酸,好像有什么咸涩的液体从眼眶中不自觉地滚落了,砸在纯白的被子上,晕染了一片深色。




他感觉雷狮好像比先前更单薄了,被子盖在他身上几乎和无人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。

“我也爱你。”他的鼻音太重,每个字都含糊不清,但是雷狮还是听清楚了。
安迷修张了张嘴,狠狠地咬了咬牙。他皱着眉,牙齿打颤地吐出那两个字。
“……再见。”



“再见。”雷狮如释重负地说出最后两个字,这两个字为安迷修宣判了无期徒刑,将他的心永远囚禁在名为孤独的牢笼中,冰冷又潮湿。

安迷修感觉眼前的这个人越来越轻啊,好像就要从自己面前跑走了。他慌忙握紧了雷狮的手,但好像怎么也拽不回他,有什么东西从自己手中,像从指缝泄出的流沙一样跑走了。
你等等我、你等等啊。他焦急地呐喊着,眼泪像决堤一样止不住地流。
他干脆搂住雷狮,整个人都贴紧了他,呜咽起来。

“我就想:这个人的重量没有变啊,可我为什么感觉有些东西从他身上溜走了,再也找不回来了啊。”他笑得很苦涩,我感觉他如森林的青绿色眼睛蒙了一片水雾,好像下一秒就要落雨了。




正午安迷修仍在病房里。他在空无一人的病房里待了很久,双眼无神,失了神地喃喃自语。
“好……我去开咖啡馆……要用Sea作为店名……要给你在墙上挂着的小黑板、菜单、还有门口的照片上都给你画上大海……还有一艘船……”
末了,他撩开雷狮的刘海,轻吻他的额头,然后让他小心翼翼地躺回病床上,像无数个夜晚一样为他盖好被子。
他突然觉得这个病房空旷得过分,又狭小得让人喘不过气。

他轻手轻脚地走出去,不发出一丝声响。准备关门时,他说:
“晚安。”
然后门锁喀的一声。门关了。


“我走出医院的时候觉得很晕。”他说。
那天同8年前那天一样烈阳高照,他同8年前那天一样眩晕。他去院门口的小店买了一罐可乐,拉开拉环打算一口气喝完,却被碳酸呛出了眼泪。
他最后还是喝完了,他擦去眼角的泪花,捏了捏空了的易拉罐,然后把它彻底捏瘪。他突然觉得齁得慌,还很呛,心上也和鼻腔一样火辣辣的。

可他终究没哭。




“我去了他的葬礼。”他说,“他的父母和兄长都一言不发,只是低声啜泣,唯独他的母亲,在葬礼结束后离开时对我说了句别太难过。”
“这时候卡米尔走过来了。我算是和他比较熟识的,当时人又都离场了,墓碑前只剩我们两个。”
“我突然觉得有无数话想说,但最后说出口的只有一句。”


“灵魂的重量是21克。我以为他没有任何变化,可是他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。”



“我把手中的白玫瑰放下,端详了会儿墓碑。”
“黑色大理石,很好看,就是有点冷冰冰的。我突然觉得黑色和白色很配,然后我把他的头巾从西装口袋里拿出来,系在墓碑雕花上突出的一角,确保它不会被风吹掉。”
“我没有哭,我倒是笑了。”
“我说,这才像你。”

“再然后——我拼命工作五年,攒够了钱,开了这家店。”




他叹了口气,说:
“他今年17,明年17,自此往后都17,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7岁,那个充斥着碳酸饮料气味的夏天。”
然后又笑着问我:“这句话是不是很像青春病痛小说?我记得你刚刚说你是个写小说的,你应该能判断吧。”
我说:“是啊,的确很像。”

我纠结许久,还是说出口:“我想把你们的故事写成小说。”
他很爽快,说:“美丽的女士的要求怎能不答应你?我授权给你了。”然后顿了顿,又补充,“别忘记写完后给我看啊,我还挺好奇的。”

我说,“好。”




现在是我履行约定的时候了。他还问我会不会有人嫌弃这故事老套呢,我跟他打包票说了绝对不会。
希望我这拙劣的文笔别掩盖了他们爱情的美好啊。







——后记





我把这篇给他看了,他说:“林言,你这真没有添油加醋?”
我说:“绝对没有,原汁原味,如有夸张,纯粹我脑补。”
他说:“好吧,你脑补得真厉害。当然,也很贴近真实情况了。”
他过得不错,他挺舒坦;我收获一个朋友,收获一个好故事,我挺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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